文/熊丙奇
“大四”“带娃”“班级第一”“奖学金拿到手软”,这几个标签同时出现在23岁的小黎身上。
最近,一个叫“学生小黎妈妈”的账号“火”了。账号简介中写道“带你看大学结婚生娃的快乐”,目前账号内容只有10条,多是分享自己的学习以及带娃生活,引发广泛热议。有网友在评论区表示“法定年龄结婚生子,没什么不行”“炸裂的人生,太酷了”“太好了,按下人生加速键”,也有人认为“不指责,也不提倡”“我有点接受不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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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到法定年龄的在读大学生,选择结婚生子,是其合法的权利,其他人不能干涉。这也是我国教育部门当年修订《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的出发点。之前的《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》规定,在校大学生不能擅自结婚,结婚须经学校同意。在这一规定取消多年之后,还有人“好为人师”“替学生着想”,认为硕士、博士可以结婚,而在读本专科生,不太适合结婚,更不适合生子。理由是,一方面他们没有经济来源,另一方面还有繁重的学业任务。
但是,反对也好,唱衰也罢,这都属于别人的意见,是否选择结婚说到底是大学生自己的事。如果遇到真爱,双方认为时机已经成熟,且得到家庭的支持,也就可以排除现实存在的困难而选择结婚。就如这名女生,结婚怀孕后,继续坚持学习,且学业优秀,生子后,孩子主要由老家父母照顾,自己偶尔把孩子带到学校里来。这可谓学业、结婚生子两不误,也有网友由此称其是“人生赢家”,过的是“加速人生”。
我国法律,以及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,均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生子,而围绕此类新闻的争议表明,选择结婚生子的在读大学生,会承受较大压力,包括结婚生子的经济压力、与学业方面的权衡等。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看,这是亟须解决的问题之一。为鼓励生育,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鼓励生育的措施,如发放育儿补贴、延长产假等。可这些似乎与在读大学生无关,因为对于在读大学生结婚生子,较普遍态度是“不支持,不鼓励”,于是回避带有鼓励意味的措施。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当地民政部门在今年5月20日、5月21日两天给在读大学生领结婚证开辟绿色通道,引发舆论关注,原因之一就是有人质疑此举或带有鼓励在读大学生结婚的意味。
这是需要调整的。适龄在读大学生结婚生子,也应该纳入“鼓励”的范畴,至于学生在鼓励政策之下,是否选择生育,那是个体的选择。事实上,从当前大学生的婚恋观看,普遍持有的观点是“先立业再成家”,我国近年来出台了诸多鼓励生育的政策,但生育率并未提高表明,在生育这一问题上,育龄夫妇是十分谨慎的,“冲动型生子”已经少之又少。
对大学生结婚生子的“鼓励”政策,当然不是发文号召,而是为他们扫除部分障碍,为结婚生子提供一定的便利。比如,可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,实行弹性学制,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课程以及修读的时间,如果结婚后准备生子,那可以在生子这一年少选或者不选课程,生完孩子后再来完成学业,这就给在读大学生结婚生子提供便利,减少学业与结婚生子的冲突。
推进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,并非只考虑少部分学生有结婚生子的需求,在读大学生如果想创业,想暂停学业去做社会公益等,都可以由此作出自主选择。给学生的自主选择空间越大,大学生的学习、成长选择就会越多元。在多元的环境中,舆论对于在读大学生结婚生子也就不会再大惊小怪。(作者是知名教育学者)(羊城晚报时评投稿邮箱:wbsp@ycwb.co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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